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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性使用口咽通气道,口咽通气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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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: 浏览次数:76一次性使用口咽通气道,口咽通气道 
品牌: 彪康
规格: 常规
产地: 长垣县
品牌: 彪康
单价: 面议
最小起订量: 1 件
供货总量: 1000 件
发货期限: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
有效期至: 长期有效
最后更新: 2024-05-15 09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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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信息
 一次性使用口咽通气道说明书

产品名称:一次性使用口咽通气道

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:豫食药监械生产许20160094号

规格型号:3#、3.5#、4#、4.5#、5#、5.5#、6#、6.5#、7#、8#、9#、10#、11#、12#

结构组成:口咽通气管由通气管、法兰盘端、加强插入物(若有)组成。

适用范围:用于因舌后坠引起气道阻塞的患者建立口咽通气道。

使用方法:

1.撕开小包装,取出口咽通气道;

2.检查口咽通气道外观;

3.将口咽通气道插入患者口腔;

4.让患者紧咬住口咽通气道咬合部位;

适应症:

1.麻醉诱导后有完全性或部分性上呼吸道梗阻和/或需要牙垫的意识不清的病人。

2.需要协助进行口咽部吸引的病人。

3.需要用口咽通气道咽道进行插管的病人。

禁忌症:

1.清醒或浅麻醉病人(短时间应用的除外)

2.前4颗牙齿具有折断或脱落的高度危险的病人。

注意事项:

1.产品已经灭菌处理,包装破损禁止使用;

2.应根据患者门齿到耳垂或下颌角的距离选择合适的规格;

3.使用时应密切注意口咽通气管是否因口腔分泌物、胃肠返流分泌物而堵塞;

4.本产品仅供单个病人一次性使用;

运输条件:运输时要防止重压、雨淋、日晒,装卸时应小心轻放。

贮存条件:本品应贮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0%,阴凉、干燥、通风良好、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内。

【生产地址】:长垣县满村工业区

【售后服务单位】: 河南亚太医疗用品有限公司

【联系方式】:16650280571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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